1,200 кілометрів!
得克萨斯州是美国中南部的一个州,按面积计算是美国 50 个州中第二大的州,仅次于阿拉斯加州。得克萨斯州东西最宽处约为 1240 千米,南北方向略长,约为 1290 千米。
《得克萨斯年鉴》给出该州东西方向最大直线距离为 773 英里。这条线从纽顿县境内萨宾河的最东端弯道,一直延伸到埃尔帕索上游格兰德河的最西端凸出处。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边界地图显示,这两点相距约 1250 千米,与年鉴给出的数字接近。
南北方向最长的直线距离为 801 英里,从潘汉德尔(州北部方正突出的地带)西北角,延伸到布朗斯维尔下游格兰德河畔的得克萨斯州最南端。得克萨斯州陆地和水域的总面积为 69.5662 万平方千米,约占美国国土面积的 7%。
如果只沿较大的河流弯道和海岸的大致轮廓测量,得克萨斯州的边界长度为 4574 千米;如果沿着河流和海岸的每一处细小弯曲测量,长度则为 6151 千米。将得克萨斯州与墨西哥分隔开的格兰德河构成其中最长的一段,为 1431 千米。海岸线又增加了 591 千米。
得克萨斯州的地势从沿海的海平面,一路上升到远西得克萨斯州山区瓜达卢佩山的 2667 米。该州的地理中心位于布雷迪镇东北方约 24 千米处。
1850 年之前,得克萨斯州曾主张对格兰德河沿岸的全部土地拥有主权,其中包括如今新墨西哥州的大部分地区。美国国会为解决这一争端立法,向得克萨斯州提供 1000 万美元,以换取得克萨斯州放弃在新边界线以北、以西地区的主权主张。得克萨斯州选民以三比一的比例通过了这一方案,州长彼得·H·贝尔于 1850 年 11 月 25 日签署了该州的接受书。
这条边界线沿纬线和经线划定——纬线和经线是用于确定地球上位置的假想网格线。边界线沿北纬 36.5 度由西经 100 度向西延伸至西经 103 度,再向南延伸至北纬 32 度,然后向西延伸至格兰德河。这些笔直的路段至今仍构成潘汉德尔的北部和西部边界,以及从格兰德河沿北纬 32 度向东延伸的边界线。